警徽技术标准
发布日期:2016.02.25
警徽技术规范:
(一)门楣横式标识的高度应与主体建筑物门楣实践高度相匹配。
(二)门楣横式标识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警徽和英文三局部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左侧为中文“交通警察”,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中间为彩色警徽,式样和颜色应满足公共平安行业规范《人民警察警徽技术规范》(GA244)的请求;右侧为英文“TRAFFIC POLICE”,字体为ARIAL BLACK。在少数民族地域,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替代。
(三)门楣横式标识底色和文字能够选用外墙涂料、贴膜、喷绘或其他资料。警徽能够选用金属、亚克力、反光膜、喷绘或其他资料。
(四)门楣横式标识应喷涂或粘贴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主体建筑物入口处居中醒目位置。
(五)门楣横式标识的款式和尺寸见图A-4,效果图见图A-5。
五、指路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请求及式样
(一)指路标牌长为2000mm,宽为3000mm。
(二)指路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英文、电话号码(含区号)和间隔标注三局部组成,内容横向排列。上部为中文,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称号,分为两局部:第一局部内容是“××市(县)公安局交通(巡查)警察支(大)队”,第二局部内容是“××大(中)队/车辆管理所”,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中部为英文“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在少数民族地域,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替代;下部为电话号码和间隔标注,字体为ARIAL BLACK。
(三)指路标牌基材是原色铝合金板,面材是蓝色和白色反光膜。反光膜应契合国度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的请求,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一至三级反光膜;二级或三级公路及普通城市道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四级以上反光膜;四级公路和流量小的其他道路可运用四级或五级反光膜。
(四)指路标牌设置在车辆、行人行进方向,距公安交警队、车辆管理所200至500米易于发现的地点,普通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路肩,中央分隔带上。指路标牌装置于悬臂上,应契合国度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相关请求。普通道路,指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4500mm;高速公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5000mm。
(五)指路标牌的式样和尺寸见图B-1、图B-2, 效果图见图B-3。
六、门口灯箱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请求及式样
(一)门口灯箱标识高为965mm,宽为605mm,厚为170mm。
(二)门口灯箱标识上部为白底彩色警徽,下部是蓝底白字。中文是“交警大(中)队”或“车辆管理所”,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英文是“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警徽和蓝色图文在箱体内侧印制,警徽的式样和颜色应契合公共平安行业规范《人民警察警徽技术规范 》(GA244)的请求。
(三)门口灯箱标识的边框局部采用铝合金,主龙骨立柱采用型材,内设3只20W电感式日光灯管,发光功率不小于60W。
(四)门口灯箱标识的设置应醒目,可悬挂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门口建筑物上,也可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入口的道路一侧,灯箱的上边缘间隔空中不小于2350mm。